官媒斥電子煙廣告「放飛」 冀監管有所作為
發布時間: 2021/08/20 13:00
最後更新: 2021/08/20 15:16
電子煙市場近年來極為火爆,不少廣告都以「有助戒煙」、「無致癌物」等作為宣傳理念吸引顧客、誤導了消費者。對此,內地官媒《北京青年報》發文指,不少電子煙廣告與事實不符,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嚴格依法監測,有效控制電子煙廣告「污染」。
官媒冀監管部門有所作為
文章表示,《廣告法》第二十二條規定: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、公共交通工具、戶外發布煙草廣告。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。目前,電子煙還未被依法列入煙草制品的范圍,因此,從全國層面看,煙草廣告的禁令還不適用於電子煙廣告,除非地方法規作出特別限制,否則監管部門確實沒有法定理由全面封禁電子煙廣告。
然而,這並不意味著電子煙廣告可以隨意放飛,不意味著監管部門不能有所作為。
電子煙無助戒煙 危害並不小
文章提到,不少電子煙廣告都主打健康牌、環保牌、戒煙牌,明示或暗示電子煙具有「有助於戒煙」「無致癌物」「零二手煙危害」「比傳統紙質煙危害顯著降低 」等功能或特性,讓消費者誤認為電子煙是安全綠色的產品,是傳統香煙的健康替代物。
實際上,電子煙也通過霧化煙油產生煙霧,煙霧中包含的尼古丁以及丙二醇等物質並不會比傳統香煙危害小。尤其是尼古丁屬於成癮性物質,不僅會對大腦產生長期影響,還會對血壓、心臟造成壓力,可以導致心臟病發作和中風。不少人原本希望通過電子煙戒煙,結果非但沒能戒掉傳統香煙,又增加了吸電子煙的習慣。
對於未成年人而言,電子煙的負面影響更甚。未成年人呼吸系統尚未發育成型,吸入此類霧化物會對肺部功能產生不良影響,使用不當還可能導致煙鹼中毒等多種安全風險。
文章認為,電子煙的法律屬性還有待進一步確定,但監管不能等待、觀望、缺位,現階段,有必要給電子煙廣告裝一個「監管過濾嘴」。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嚴格依法監測、甄別、查處含有虛假、誤導內容的電子煙廣告,過濾掉電子煙廣告中的有毒有害成分,有效控制電子煙廣告「污染」,充分發揮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積極作用。
【電子煙監管】內地擬納電子煙入煙草管理 業內人士這樣看(第二版)
責任編輯:李冰琪
緊貼中國國情最新發展,Bookmark hket.com中國頻道